固始县环保局关于2016年4月7日拟对建设项目
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
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
固始县陈集镇神树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为保证审批意见的严肃性和公正性,先将
固始县陈集镇神树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反馈我局生态股。公示期为2016年4月7日—2016年4月14日(5个工作日)。
电话:0376-4619399 地址:固始县蓼北路西段
序号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建设项目概况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1 |
固始县陈集镇神树山矿区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项目 |
固始县陈集镇 |
固始县顺强石材有限公司 |
项目在固始县陈集镇土楼村新建年开采量为6万m3/a建筑石料用灰岩开采及加工项目,工艺流程为表土剥离-钻孔-爆破-颚破-二次颚破-分筛。 |
一、粉尘污染。主要环境影响:露天开采的表层剥离、运输道路扬尘;已有破碎、筛分系统无粉尘治理及抑尘措施;粉尘散逸;成品堆场无抑尘措施。措施:每天定时洒水抑尘;采用湿式穿孔、水封爆破和定时对道路、作业面进行洒水降尘;破碎机进出料口、振动筛进出料口和皮带转运点等扬尘点设置密闭集气罩;皮带落料点处设置喷雾嘴洒水。
二、废水污染。主要环境影响:无生活污水收集与处理设施,容易造成地表水体污染。措施:生活污水经处理后用于洒水抑尘和绿化,采区水设收集池回用于生产场地抑尘洒水或矿堆、道路洒水等杂用。
三、固废污染。主要环境影响:露采表层剥离等过程中会产生一定量的废石以及少量的建筑垃圾、生活垃圾。措施:建筑垃圾收集后运往建筑垃圾堆放场处置。生活垃圾集中堆放后运往镇垃圾中转站处置。
四、噪声污染。主要环境影响:爆破、汽车运输产生的高噪声影响居民。措施:选用低噪声机械设备,加强设备维护保养,穿孔、爆破、运输汽车等产生的噪声通过距离衰减,破碎机、振动筛基础减震。
五、生态恢复。主要环境影响:生态环境和植被遭到破坏。措施:通过加强绿化、水土保持、植被恢复等措施加强生态保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