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始县人民政府
关于中央第五环境保护督察组转办案件第十二批第60号件办理情况的公告
交办时间:2016年8月1日
反映内容:固始县陈集乡东,几十家石料厂破碎石头,粉尘污染严重。
办理结果:投诉人反映固始县陈集乡几十家石料厂,实际为陈集镇境内五个矿区的采石厂。因其在实际开采过程中存违法行为,县政府2015年8月下发《固始县砂石资源综合治理“利剑行动”实施方案》(【2015】133号),将其停产整治,但其间少数业主偶有偷采行为,检察机关曾因此对李德明等17人立案查处。2016年8月1日接中央环保督察组转办案件后,县政府高度重视,县长王治学召集环保、国土、安监、砂石管理办、陈集镇政府主要负责人及分管副县长召开现场办公会,要求县环保局、陈集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配合必须依法查处到位,从根本解决污染问题。8月5日县环保局依法对五个矿区的石料破碎生产线实施查封。同时由县环保局、陈集镇政府牵头,国土、安监、砂石管理办、公安局配合成立监管小组,日夜巡查,确保石料厂在未达到整改要求之前,不出现违法生产行为。
特此公告
2016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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